轉:[方吉君翻推特] 推特上在夯什麼 PART.426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1月 21, 2021 ㄧ開始就沒打算編給孫子吧XD春春早上也都叫我不要出門當你凝視東方白鸛,東方白鸛也凝視著你好吃最重要(ーωー )皮卡丘鋼彈要等幾年後?XDDD關炭治郎什麼事XD・・・|||像我都一個人都OK不含氟豆瓣醬我胖了QQ我有點難想像巨石強森被潛入搜查官PlayvolumeTruvid03:08Ad有甲甲把[把(在蕾絲邊的交友軟體上把蕾絲邊當目標的男生)當作目標的甲甲]當作目標媽的這段有夠難翻我是在解聯立方程式逆法式餐廳真的不錯很好吃、但是就是要吃很久xd 取得連結 Facebook X Pinterest 以電子郵件傳送 其他應用程式 留言
壽司店驚見母子「茶杯接尿」!5種讓人超傻眼的「餐廳奧客行為」 8月 23, 2020 台灣餐飲業「以客為尊」的精神,雖然讓客人享受到優質的服務,但也同時養出了許多奧客⋯⋯ 放任小孩任意便溺、吵鬧 有時候小孩哭起來,很難預測到底何時會停,其實只要父母能表現出好好安撫的樣子,大部分人應該都能體諒。但如果遇到小孩吵鬧,父母卻完全不管,真的就會很火大! 之前就有 網友 在餐廳遇到持續哭鬧的小孩,原PO好聲好氣提醒父母,是否要給小孩一點東西吃,好讓小孩停止哭叫,卻遭對方冷回「你以後也會有自己的小孩」。 更誇張的是,有些父母甚至會放任小孩在餐廳隨意便溺,之前就有 網友 分享,自己到餐廳時,看到別桌的小孩尿在餐廳座椅,而媽媽卻只管著繼續吃飯,叫店員來擦。 image source : pexels 威脅給1星評價 「我要PO網叫大家來給你1星!」隨著越來越多餐廳會使用臉書粉絲專頁、Google地圖來建立自己的品牌,許多奧客也想到新招,如果店家不合他意,就用「給1星」作為報復。 之前就有火鍋店 喊冤 ,表示自己店內明明有明確公告「禁帶外食」,但有顧客不守規定,堅持喝外帶的飲料,經店家提醒後,顧客還放話要號召親朋好友到Google評論1星,許多網友都為店家抱不平,表示「服務人員辛苦了」。 image source : pexels 動不動就說「叫你們老闆出來」 這句話應該可以列為「奧客金句」吧?這種人的特徵之一,就是總不等店員講完話,無論大事、小事,一定要見到老闆才肯善罷甘休。 先前就有 網友 分享,自己在餐廳打工,遇到一名客人手機壞掉,想請原PO幫忙,但因原PO實在找不出問題,只好請客人送修處理,沒想到客人竟然大發脾氣,還說「你們店長在哪?叫他出來!」好氣又好笑的行為,也讓網友留言「服務業真的什麼都要會」。 image source : pexels 吃霸王餐 到餐廳吃飯要付錢,這麼天經地義的事,沒想到卻有人不懂,故意吃霸王餐,讓餐廳承受損失。日前在屏東東港華僑市場,就有一間 餐廳 遇到一家6口吃完飯卻不付錢,店家好心等了3天,想看看顧客會不會突然回來付錢,仍等不到回應,只好把監視器畫面PO網,希望能揪出奧客,網友怒轟這家人的行為根本是「最壞身教」。 image source : pexels 吃到飽偷打包 吃到飽餐廳通常會明文規定「恕不提供外帶服務」,不過之前南投就有一間 吃到飽餐廳 ,遇到一位客人鬼鬼祟祟地用餐巾紙打包整盤冰地瓜,而且打包不夠,還要求... 閱讀完整內容
侵害配偶權不懲罰過失犯?錯過追溯期了就無法聲討? 12月 09, 2020 【服務項目: 法律訴訟 / 法律諮詢 / 生活法律 / 調查蒐證 】 詹男和李女是結婚十多年的夫妻,詹男友健身的習慣,在健身房認識了不少朋友。某天,李女在詹男的手機通知中發現與在健身房認識的楊女之間有曖昧對話,甚至還發現丈夫車上的行車紀錄器中,有錄到能證明兩人私下在交往的語音。楊女被李女依照 侵害配偶權 規定提告並求償60萬的精神 慰撫金 。 楊女在法庭上喊冤自己完全不知道詹男 已婚 ,但李女認為詹男已逢適婚年齡,且每日都有回家過夜。如果兩人真的在 交往 ,一定會對生活習慣存疑。 民事庭法官不採信李女的說法,即便詹男確實逢適婚年齡,也不能因此推論他早已結婚。詹男的 婚姻 狀況不在楊女應注意而未注意的範圍內,不能以對話紀錄和行車紀錄器的音檔來斷定楊女在知道詹男已婚的狀況下還與其交往,判李女 敗訴 。 雖然不清楚真實狀況,但如果楊女是知道詹男結婚卻故意假裝不知道,那這樣的 判決結果 顯然對正宮很不利啊! 但不管 事實真相 為何,最可惡的果然還是詹男,明知道自己有家室卻還是做出讓人無法接受的行為,傷害了妻子的心。 侵害配偶權到底是什麼? 民法第195條第三項 不法侵害 他人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 情節 重大者,被害人雖非 財產 上之 損害 ,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 金額 。 在過往,要成立 刑法 上的 通姦罪 (因 違憲 被 大法官 宣告停用),必須要有兩人確實發生過 性關係 的證明,這也是最困難的部分。單純拍到進旅館開房間,可能會被當事人說自己只是坐在床上純聊天打回票判 敗訴 ,儘管法官想判有 罪 ,但無奈基於 罪刑法定原則 ,沒 犯罪 行為事證無法 判刑 。 民法第195條第三項規定的「侵害配偶權」不像通姦罪那樣這麼強調證據性,只要感覺到自己的配偶關係被他人侵害,都能向對方請求賠償。在過去就有老公在家門口和小三擁抱吻別被妻子抓到成功求償的例子。由此可見,要告成的難度也比通姦罪更來得低。 侵害配偶權看似好蒐證卻又不好蒐證? 侵害配偶權 的 證據 沒有硬性規定,只要能佐證自己的配偶權確實受到 侵害 即可。但也因為這樣,許多受害民眾常常覺得自己只要拿到一點點 證據 就可以依法 提告求償 ,卻忘了 證據能力 的重要性。 提出 侵害配偶權 之訴的人,往往都是希望 配偶 與 外遇對象 可以付出慘痛代價(要錢是其次目的)。 證據能力 太低導致告不成或 賠償 金... 閱讀完整內容
鄰居無奈貼公告呼籲:寶寶夜啼能體諒,但阿嬤你哄小孩小聲點可以嗎? 10月 23, 2020 當家裡有新生兒報到的時候,寶寶夜啼是爸媽的夢靨,遇到隔音不好的住所鄰居們也都是煎熬,然而這則控訴對象卻有點兒不太一樣!? 社員許傑仁發表於爆笑2公社,他表示「我會笑死 隔壁棟竟然在我家窗戶外面貼這個!我婆婆在這條街可能會瞬間而紅吧」 貴住戶您好: 首先貴住戶家中有新生兒來報到非常恭喜,小孩哭鬧很正常也非常可以理解,但能否拜託在哄小孩的大人可以不要跟著小孩「啊~啊~啊…喔~喔~喔的叫」沒聽錯那聲音應該是來自於疼孫的阿嬤,在這懇求請疼愛孫的阿嬤把音量放小,因為真的比小孩的哭聲還大聲,又非常、非常的不悅耳,由於是舊公寓的老房子,隔音設備非常的不完善,所以拜託、拜託再拜託請阿嬤的音量降低。 閱讀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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